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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无罪!

发布时间:2019-02-01 点击数:2209

近日,省高级法院发布了5起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上栗县法院的刑事案例《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打斗伤人者系正当防卫无罪案》入选。

1月4日,徐某行至其岳父家接妻子和儿子回家,妻子不同意,双方发生口角。徐某生气地说要同归于尽,岳父便推女婿徐某出去。徐某拧开摩托车油箱盖,拿出打火机。岳父从地上捡起一根铁管朝徐某脚上打了两下,徐某挨打后坐在地上继续说要炸死岳父全家,后妻子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将徐某劝走。经鉴定,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上栗县公安局以该案属于正当防卫为由不予立案。徐某遂以其岳父犯故意伤害罪向上栗县法院提起自诉。法院认为,徐某多次扬言要同归于尽,并且打开摩托车油箱盖,拿出打火机,其行为已经对其岳父全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其岳父在此紧迫情形下捡起钢管击打徐某造成其轻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李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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