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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2-01 点击数:2370

2019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安源区丹江街城南社区原主任吴丹违规超标领取燃油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吴丹安排城南社区工作人员为自己超标准发放燃油补贴,金额共计8760元。2018年12月,吴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东区东桥镇黄泥湖村主任贺玉明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8年2月,贺玉明以其弟的名义在新房操办乔迁宴,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共收取低保户礼金2100元。贺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贺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退还相关人员。

芦溪县宣风镇农技站站长付成海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2月,付成海套取项目资金共计5634元,其中5000元用于违规超标发放农技站高温补贴。2018年6月,付成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资金上缴财政。

上栗县商务局副局长欧阳雷雨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吃请等问题。2018年9月29日,欧阳雷雨接受某私营企业主黎某邀请,在上栗县城某餐馆用餐并收受黎某赠送的礼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1日,欧阳雷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物。

莲花县荷塘乡双岭村原支部书记贺德金、支部书记贺月生违规发放并领取误工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双岭村存在以误工补助的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其中贺德金、贺月生(时任村主任)各违规领取补贴9200元。贺德金、贺月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贺德金、贺月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上缴相关违纪款。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在正风肃纪保持高压震慑、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敬畏、不在乎,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衡量“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年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

通报强调,春节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考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管出习惯、形成常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自我革命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紧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狠抓,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李锡念)       

供稿:清正萍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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