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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已有20多人被罚,3人遭拘留!过年别摊上这事儿...

发布时间:2019-01-31 点击数:2179

为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全力打好赢春节期间禁燃攻坚战,1月28日上午,萍乡市政府新闻办、萍乡市禁燃办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燃办主任刘根萍介绍了相关情况,市禁燃办全体成员和江西日报、萍乡日报、萍乡广播电视台等20余家省、市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参加发布会。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燃办主任刘根萍通报,自开展烟花爆竹禁燃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进下,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禁燃已取得明显成效。


据市环保部门检测数据显示,元旦假期,我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56微克,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69微克,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下降了36微克,PM10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下降了82微克,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了100个百分点。通过民调测评,群众对禁燃的支持率达到了97.33%。


在宣传方面,市禁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调度会、推进会、攻坚会等会议,对禁燃宣传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科学分工,广泛发动。开通了“萍乡禁燃”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同步上线运营,及时发布禁燃资讯和工作动态;发挥公职人员领头雁作用,倡导更换禁燃logo微信头像;组织街道社区张贴、发放禁燃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利用户外广告电子屏、电台、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主流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宣传禁燃内容;各中小学在放假前向所有学生和学生家长发放禁燃倡议书或致一封信;城区的婚姻登记窗口会倡导领证新人签订禁燃承诺书,殡葬场所全部配备电子鞭炮,群众祭扫自带的鞭炮可以在置换点兑换鲜花。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禁燃宣传,市民禁燃知晓率高达99.2%,营造“不愿燃”的浓厚氛围。


在执法方面,市禁燃办汇编了《萍乡市禁燃执法手册》,作为禁燃执法工作指引;同时对街面、社区、小区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止目前,通过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中心城区共查处涉及烟花爆竹违法案件24起,其中违规燃放21起,非法存储2起、非法销售1起,共行政罚款21人,行政拘留3人。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不敢燃”的强大震慑。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2019年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全市禁燃工作,全力守护“萍乡蓝”,借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机会,通过各位记者朋友,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禁燃工作。通过媒体记者们卓有成效的宣传,通过各级各部门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让萍乡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宜居。为萍乡实现“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违规要罚,举报有奖!


市民如发现有违法燃放、非法存储、非法销售、非法运输等行为,举报违规行为有奖励哦~

1、电话举报:0799-110;

2、短信举报:请编辑举报信息发送至12110;

3、邮箱举报:pxjr6776333@163.com;

4、微信举报:搜索关注“萍乡禁燃”公众号,点击“在线举报”模块,按步骤填写举报内容,提交举报;

5、信件举报:邮寄线索至萍乡市开发区武功山大道23号萍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禁燃办),邮编:337000;

6、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发现违规燃放,欢迎举报!


让我们主动扛起“禁燃”这杆大旗,

实现“零燃放”的目标而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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